新加坡女子赴台为诈骗集团跑腿 遭判32年监禁

台湾法院近日判处一名新加坡籍女子揭慧婷32年6个月有期徒刑,原因是她为诈骗集团在台湾多地提取赃款。刑满后,她将被驱逐出境,终身禁止入台。
据报道,揭慧婷于2025年2月19日在新加坡加入诈骗集团,两天后入境台湾。抵台后,她被安排前往云林、台西、彰化二林及北斗等地,在近20家便利店与银行提款机提取赃款,总额约170万元新台币(约合7万新元)。
判决书指出,她共操作提款超过50次,并将现金交予集团上级。尽管揭慧婷在庭审中承认犯罪事实,但辩称自己尚未获得任何报酬。
法官认为,其行为协助诈骗集团转移赃款、影响重大,依法从重判刑。案件引发公众对跨国诈骗集团利用外籍成员从事洗钱与取款活动的警惕。